世界遺產

  1. 概述
    世界遗产是指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审核、批准而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各种遗产。


     
  2. 突出普世价值
    1. 是人类天才的杰作;或
    2. 体现着某一时段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人类价值及其表现手法在建筑学或技术领域,在不朽的艺术创造、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等方面发展进程中的相互交流与影响价值的重要交替;或
    3. 包含对一种文化传统或依然存在或已经消失的文明的独一无二或至少是不可多得的证明;或
    4. 是标示人类历史某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的某类建筑物,或建筑群体,或技术组合,或景观的杰出例证;或
    5. 是代表着某种文化﹙或几种文化﹚的传统人类住区或土地利用的杰出例证,当它在不可逆转的变迁影响下变得极其脆弱时,尤其重要;或
    6. 与重大事件或生活传统、与思想或信仰、与具有突出的普遍重要性的艺术和文学作品直接或明显相关﹙委员会认为,此项标准只在特定情况下并结合其他文化或自然遗产评审标准共同使用,才可作为列入《名录》的理由﹚。